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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威创股份共管银行账户上的13.3亿元资金因被挪用牵出系列谜团:为何威创股份的银行账户要被共管?一个“外人”哪来的底气对共管账户巨额资金随意划转?既然是共管账户,威创股份对于资金被划出为何不知?

  近日,威创股份披露了上述资金挪用的部分细节。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调查发现,此次巨额资金被挪用一事,牵涉到威创股份上层股东——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阳光集团”)实控人陆克平以及“外人”—江西西岭能源有限公司(简称“西岭能源”)实控人刘钧。二人此前就威创股份控制权转让签署隐秘协议,但并未对外披露。双方生出嫌隙后,最终威创股份以自查的方式曝光此次交易。

  如今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,威创股份、陆克平、刘钧已被证监会立案。截至12月26日,威创股份董秘张书晗、财务负责人温晶晶、独立董事张文栋、耿志坚等人均已辞职。

  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被立案调查

  威创股份专注于控制室解决方案,主营各种拼接显示单元、超高分辨率信号处理器、控制软件及应用软件、可视化行业解决方案等产品。公司控股股东为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简称“中数威科”)。

  天眼查数据显示,中数威科共有两名合伙人,LP为蒙萨斯(台州)投资有限公司,其控股股东为阳光集团,阳光集团实控人为陆克平。中数威科GP为江阴新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,进一步穿透后其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。威创股份定期报告一直称公司无实际控制人,但据公司相关人士称,公司内部都视陆克平为公司实控人。

  另一方是西岭能源。天眼查数据显示,西岭能源股东为徐能香(持股80%)和刘琛(持股20%)。据熟悉西岭能源内部情况的券商人士称,西岭能源的实控人为刘钧。

  陆克平、刘钧在资本市场小有名气。一位知情人士告诉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,陆克平与刘钧因资金融通而产生交集,进而萌生转让威创股份股权的想法。

  根据威创股份12月22日发布的公告,2023年9月20日,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签订了《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》。根据该协议安排,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。

  威创股份并未及时披露这一重要事项,但交易双方却在实质性推进《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》,并且由此也引发了后期的一些矛盾。

  回头来看,至少有两个迹象印证上述推论。

  一是西岭能源着手改组威创股份董事会。2023年10月11日,就在交易双方签订协议后不久,威创股份发布公告称,阳光集团一方的三名董事陆宇、周丰和陈香辞去董事职务。2023年10月14日,威创股份发布公告称,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,同意聘任卢永胜为公司总经理、同意聘任张书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、同意聘任温晶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,提名卢永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。对于上述三人的提名和任职,董事李昂、董事梁春晖认为:本次聘任、选举议案审议的支撑性信息尚不完善,因此投弃权票。

  “这次董事变动便是《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》在董事会层面的落地。”上述知情人士透露。

  二是威创股份巨额资金的划进划出。根据威创股份近日发布的公告,拟收购方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,通过共管银行帐户将公司13.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,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。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。

  12月24日,陆克平在接受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西岭能源先支付了一笔转让款,为了防止阳光集团将间接持有的威创股份的股权卖给别人,双方共管威创股份的资金。对于刘钧为何能将共管账户的13.3亿元资金转出以及具体去向等问题,陆克平表示他不清楚,以公告为准。

  “阳光集团和西岭能源签署《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》数额巨大,属于重大事项范畴,按照法规本应及时披露,但威创股份却未及时披露,涉嫌信披违规。”前述知情人士坦言。

  12月23日、12月25日,威创股份分别披露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,证监会决定对威创股份、陆克平、刘钧等进行立案调查。

  13.3亿资金占用或另有内情

  陆克平与刘钧为何会师威创股份?前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,陆克平与刘钧因资金拆借而产生交集,双方最后又因资金问题而闹得不欢而散。

  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采访获悉,所谓的资金拆借,最先是由陆克平向刘钧借钱,数额不详。

  陆克平在采访中并未透露其资金状况,但阳光集团近年来业绩不佳,陆克平名下的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被质押。以江苏阳光为例,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,阳光集团、郁琴芬、孙宁玲为一致行动人,合计持有480100434股,持股比例为26.92%,上述股权全部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。

  目前,陆克平实际控制着三家上市公司—江苏阳光、四环生物和威创股份,这些公司近年来发展都不太顺利。

  陆克平因涉嫌操纵四环生物股票,被罚2734万元,并终身禁止进入股市。因涉嫌证券市场操纵违法违规,陆克平于2023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3720230095号)。

  而在被立案调查前,2023年6月,陆克平拟将名下所持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阳光控股”)66.79%的股权及对应全部权益转让给儿子陆宇。陆宇目前为阳光控股的第一大股东。

  另一重要当事人刘钧也曾在A股市场起起伏伏。2015年12月,他通过受让东北电气第一大股东股份,从而入主东北电气。后于2017年初又将控股权转让,通过低买高卖收益率达到60%。不过,2020年刘钧瞄准吉艾科技,2021年6月成为吉艾科技的实控人。但吉艾科技后续业绩不佳,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被摘牌,刘钧的资产也大幅缩水。

  在这些背景下,两人走到一起,通过各自控制的平台签署《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》,西岭能源先支付了一笔转让款,为了防止阳光集团将间接持有的威创股份的股权卖给别人,双方共管威创股份的资金。

  结果,刘钧打起了共管账户资金的主意。

  财报显示,截至2023年6月30日,威创股份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5.74亿元,公司资产负债率仅12.30%。威创股份尽管盈利能力不佳,但其财务最大的特点就是“钱多、债少、没有金融负债”。

  根据威创股份自查的结果,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,刘钧通过共管银行帐户将公司13.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,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,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,截至12月22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。

  刘钧不惜违规占用威创股份资金的动机何在?13.3亿元资金被划去了哪里?是用“空头套白狼”的操作去支付股权收购款,还是临时性用于其名下公司的经营?

  个中内情尚待监管部门调查,但既然刘钧可以动共管账户资金,那么威创股份对此不可能不知情。

  财报显示,威创股份的“预付款项”较为异常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预付款项由二季度末的1143.64万元猛增至5.53亿元。威创股份当时称,公司于2023年5月、8月分别与两家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,合同签署后公司分别于8月、9月向两家供应商预付了采购款共5.4亿元,后公司基于自身经营需要,提前终止了采购合同。公司于10月收回了前述预付款项5.4亿元,预付款已全额收回,未对公司造成损失。

  威创股份董事李昂为此给三季报投下反对票。李昂称,经查询工商信息,以上两家贸易公司为关联公司,且注册资金较低,与本次贸易金额不匹配,公司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必要性、合理性存疑,无法判断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。李昂认为上述预付的资金属于资金拆借的可能性较大,如确属于资金资助,则不应在三季报“预付款项”项目列报。同时,如上述5.4亿元预付确属于对外资助或资金拆借行为,则依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定,应事先提报公司董事会等流程审议并披露。

  12月25日—12月27日,自威创股份资金占用乱象披露以来,公司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,威创股份部分董事、高管一辞了之,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。